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改局: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开展,拓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现就2016年度PPP项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稳妥地组织筛选项目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改局要积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区域PPP项目的筛选评估、汇总报送工作,使推广运用PPP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审核评估,把好项目质量关
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改局对报送的PPP项目,要组织“物有所值”评估,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充分反映采用PPP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区别和效果。对计划报送的每个项目都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特别是对项目收益不能覆盖成本、需要财政补贴和完全由政府付费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财政支出,结合本部门本区域财政中长期规划,充分考虑财政的可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防止过度推行PPP模式,加大财政风险。
三、项目范围
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
四、项目条件
1.项目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征;
2.项目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新建项目须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
3.项目需求长期稳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
4.项目能建立清晰的风险分担机制,能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绩效管理;
5.项目符合PPP模式“物有所值”的要求;
6.对所有项目,均应进行政府方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财政支出责任的评估测算,结合本部门本区域财力状况、收支结构、债务水平等因素,确保本级财政的可承受力和中长期可持续性。
7.对拟改造的存量项目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明确;
8.PPP项目不包括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
五、建立全市PPP项目库
市财政局与市发改委将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将符合PPP要求的项目列入全市PPP项目库。对项目成熟度高,实施方案明确、可示范性强的项目,市级财政给予前期开发费用补贴等方面进行支持(具体办法正在拟定之中);同时选取社会公益效益较好、实施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项目,积极向省财政厅、财政部推荐。对列入国家和省级层面的试点示范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在政府投资补助、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基金支持等方面予以重点和优先安排。
六、报送的时间和方式要求
1、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财政局金融处;
2、市各有关单位报送的项目应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须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送;
3、各区(园区)PPP项目报送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区发改部门应负责本区(园区)PPP项目的收集、梳理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项目甄别和筛选,项目申报和实施部门应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估,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区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所报送的项目,须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方可报送;
4、各部门、各区(园区)应报送《南京市_______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情况汇总表(2016年度)》、______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初步方案、项目信息表及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详见附件),并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5、联系人:市财政局金融处,程以,电话:51808726,传真:51808720。邮箱chy@njcz.gov.cn。
市发改委投资处,胡静,电话:68789663,传真:68789775。邮箱hujing@njnet.gov.cn。
附件:1、南京市_______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情况汇总表(2016年度)
2._______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初步方案
3._______项目信息表
4._______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