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改局: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8号)精神,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通知》(宁财金〔2016〕68号)的相关要求,经对各部门、各区(开发区)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和审核,确定了南京市江北新区核心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等28个项目,为南京市2016年度 PPP入库项目,总投资计606.69亿元;确定了340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等37个项目为南京市2016年度PPP备选项目,总投资计254.97亿元,现予以公布,项目名单见附件。
市级PPP项目库实行动态有效的管理机制,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对社会效益好、实施规范的项目,将优先向省财政厅、财政部推荐;同时按照“能进能出”的管理要求,对不具备继续采取PPP模式实施条件的项目,或不按PPP文件要求规范实施的项目,将取消其项目入库或储备资格。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区财政、发改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牵头职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评估论证,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确保入库项目实施质量。
附件1:南京市2016年PPP入库项目名单
附件2:南京市2016年PPP储备项目名单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