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会(2017)383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财会[2017]206号),市级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面授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基于风险管控的财务管理、宏观经济形势与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解析等。
二、培训时间
面授培训共举办4期,分别是6月20—22日、6月27—29日、7月4—6日、7月11—13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培训地点
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
四、培训费用
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五、组织管理
1、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主办,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具体实施。
2、参加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应持身份证参加培训,每天刷卡考勤。学满学时,考试合格后,市财政局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到各单位,并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持证人员可在继续教育学习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的“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6日前将《2017年市级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电子版(可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下载)填报发送至邮箱ni_ckp34@163.com
附件:2017年市级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南京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