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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题讲座简讯
为了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建立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2008年9月19日下午,栖霞区财政局特别邀请了南京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张欣科长在区机关小礼堂举办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题讲座,南京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李铮局长、区财政局严进副局长也一同出席了培训班,并作了讲话。参加培训班人员的有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报账员,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下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区全体财政干部及护协税工作人员。通过专题讲座学习,使广大财务人员知道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是一把双刃剑,既约束了行政执法主体要依法行政,避免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和违法乱纪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又约束被执法主体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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